【逃犯條例】李家超︰法案委員會職能失效 要求6月12日大會直接二讀草案
發布時間: 2019/05/20 19:25
最後更新: 2019/05/20 20:22
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,立法會修訂《逃犯條例》法案委員會職能已失效,加上修例本身有一定時間性;因此,他已要求6月12日在大會恢復二讀草案,但強調議員屆時可提出修訂。
他又指,留意到有資深議員提出,跳過法案委員會不是很理想的選項,但他相信這是唯一令程序返回正常的做法。
一般而言,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,如有議員要求,需要先經由法案委員會審議,而相關官員將出席會議並回應議員提問,下一步才提交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,最後進行表決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,政府有權決定法案何時恢復二讀,故認為不會破壞議事規則。他舉例指,回歸前的立法局,亦曾一天內三讀通過法案,而泛民亦曾於立法會要求繞過內會直接三讀。
行政會議成員、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也認為,立法工作由行政主導,政府有責任為草案提出審議時間表。她又說,今次修例條文,較早前審議的高鐵一地兩檢簡單,預計未來在大會的辯論時間,將較當時所花的36小時更短。
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說,對於未能於法案委員會討論修例細節感失望,但認為直上大會對立法會整體來說,是最理想的安排。他指,將向梁君彥要求,讓議員在二讀時有更多發言時間,同時徵詢秘書處及法律意見,研究可否安排仿效法案委員會模式,讓官員及議員在會上「一問一答」。
對於政府今次繞過法案委員會的做法,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指,嚴厲譴責政府的做法,正計劃去信內會反對將草案直上大會,要求政府撤回修例。
李家超今日見記者時指,法案委員會已成立超過5星期,都無法正常運作,認為委員會的職能已失效,加上修例本身有一定時間性,因此政府在審慎考慮後,迫不得已作艱難決定,在法案委員會爭議未解決的情況下,先定下何時恢復二讀。他說,已根據議事規則去信立法會內會主席李慧琼,磋商希望恢復二讀辯論的日期。
李家超強調,議員在草案恢復二讀時仍可提出修訂,並就草案作出議決。
內會主席李慧琼表示,她已收到李家超來信,她會將有關建議,安排在周五的內會會議上討論,聽取議員意見。